有《三七五租約》土地可以貸款或是買賣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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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七五租約是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進行土地改革的第一階段,簡單來說就是強制規定佃農上繳給地主的田租不得超過37.5%,也是三七五減租的名稱由來。

另外,《耕地三七五減租》中還規定「地主非因法定事故,不得終止租約,且租約可世代繼承。」

白話一點就是,有生兒子就可以世世代代租下去。

據內政部統計,截至2009年,全台仍有1.5萬公頃耕地適用三七五減租,影響5.7萬地主、4.5萬佃農。

土地有三七五租約,如何貸款及買賣?

有三七五租約之地主,若要將土地賣給其他人,首先要先處理好與佃農之間的義務關係,雙方是否有意願中止三七五租約,以利地主進行買賣或是貸款用途。

要注意,佃農對該土地具有優先購買權,若出租耕地為建築用地時,出租人想要收回土地蓋房子或是買賣時,可以終止租約。

如果佃農不願意終止三七五租約,地主可以依法終止租約,但須依法補償佃農。

總結一下,有375租約的土地,地主可以拿來貸款跟買賣,但是要先跟佃農講好,請他簽立「放棄優先承購權」,如此一來就可以買賣跟貸款。

我的土地有375租約嗎?該去哪查詢?

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

第 1 點

耕地租約之清理,除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、省(市)耕地租約登記辦法外,依本要點行之。

第 2 點

為清理已登記之耕地租約,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辦理租約登記前,應查明租佃關係是否存在,及其出租人、承租人、租佃土地標示等各項情形,以為清理租約之參考。

第 3 點
耕地租約之訂立、續訂、變更、終止、註銷或更正,由出租人會同承租人申請登記,當事人一方不會同他方申請時,得由他方陳明理由,單獨申請登記。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受理由當事人之一方單獨申請登記時,應通知他方於接到通知後2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,逾期未提出者,視為同意。
前項登記係依確定判決、訴訟上之和解或調解成立、耕地租佃委員會之調解或調處成立而為者,免再通知他方。

完整請看: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

三七五租約總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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